扬州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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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在扬来扬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7类在扬来扬人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较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至20%。对本科及以上层次6类人才给予梯度式贷款支持,对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适用对象
在扬来扬人才、二孩及以上家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兴城先兴人”战略着力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的政策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通知》明确,积极支持人才、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和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提高居住水平。
该通知的适用对象中在扬来扬人才为由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高级有关人才、省级人才、市级人才等三类在扬来扬人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相应学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相应学位、取得本科学历或相应学位、取得大专学历的四类在扬来扬人才。
二孩及以上家庭为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
政策内容
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通知》要求,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扬来扬人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贷款较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至20%。
《通知》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额度。
经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高级有关人才、省级人才、市级人才,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或相应学位的6类在扬来扬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人较高贷款额度分别不超过我市单职工较高贷款限额的4倍、3.5倍、3倍、2倍、1.5倍、1.2倍。
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对照人才层次较高的一方,家庭较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我市双职工较高贷款限额的对应倍数。该项人才支持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生育二孩、二孩以上(不含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较高贷款额度可在我市较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分别上浮10万元和20万元。
双职工申请贷款的,每人单独计算贷款额度。
上述支持对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还贷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其具体贷款额度。
记者 羌伊然
点评
近日,《证券日报》发布报道,扬州新政的发布对于增强楼市预期有十分积极作用。新政的亮点在于“房地产+人才+经济”三合一,尽管政策落脚点在房地产,但政策的角度是从增加扬州的人口红利和人才红利来入手,目的在于长期增强扬州的经济发展潜力。
责任编辑:刘燕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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