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扬州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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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对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作出要求。其中,明确要求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
扬州中小学校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
◆调查◆
公办中小学校早已没有小卖部、超市
“好几年前,我们校园内的小卖部、超市就取消了。”今天,蒋王中学副校长罗定告诉记者,多年以前,学校曾经设置过小卖部,主要是方便学生,销售一些文具,零食等。“以前是作为学校三产,现在教育经费有了充分保障,政策也不允许,早就取消了。”
“我们一直没有校园内营利的超市。”翠岗中学副校长蒋晓美告诉记者,学校一直遵照教育部门规定,不开设校内超市。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教育部门早就出台了相关规定,我市公办中小学校园内早已不设小卖部,不过,少数寄宿制学校校园内为了方便学生,设有小卖部或超市。
“我们学校确实有个小卖部,因为学生寄宿,为了方便学生生活。”一所寄宿制民办学校后勤负责人告诉记者,学生平时不能出校园,为了方便孩子日常需要,所以学校内有小卖部,一方面是取得经营许可,同时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日常管理非常严格,不允许价格超过外面水平。
◆特色◆
扬州部分学校有“诚信杂货铺”
虽然没有营利超市,但记者了解到,我市部分学校校园内开设有“诚信超市”。
翠岗中学一些班级内,即设有诚信杂货铺看到,里面不仅有作业本、笔、钢笔水、订书机等学习用品,还提供面纸等生活用品,孩子们根据价格,将钱放入柜子中即可拿走货物。
记者了解到,诚信杂货铺给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在无形中培养了他们的诚信品质和自主经营管理能力。学校教师张志强表示,同学们自主经营所获取的利润全部用于班级活动,购买一些奖品奖励品学兼优者或表现进步明显的学生。
“这种诚信杂货铺与那种营利的‘超市’不可同日而语,其实是锻炼孩子的诚信品格。” 张志强说。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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