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全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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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带=生命带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了众所周知行车一定要系安全带这是要求也是法律规定
注意啦无论你是驾驶人还是乘车人员关于安全带江苏交警即将有“大动作”
江苏将渐序推进车辆驾乘人员全员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
11月1日起 对私家车辆乘坐人员(含后排乘车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律依法处罚。机动车行驶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元罚款;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
多起事故警示
事发瞬间,在巨大的撞击力作用下,多数乘客因未系安全带,从座椅上甩飞,甚至被甩出车外,而导致人身伤亡。
案例一
2021年5月1日凌晨3时许,在江宜高速常州境内,驾驶人聂某在连续驾车6小时后,因疲劳驾驶致使行车方向发生偏移,与一辆违停在应急车道的内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聂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后座6人中5人受伤,其中坐在驾驶座后排的乘客杨某因未系安全带,送医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据交警部门调查,事故发生时,除杨某外其他人员都系牢了安全带。
案例二
2021年8月25日8时10分,吉林延边。全某驾驶燃油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沿图们市月晴镇笠峰村笠峰线145号旁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马五线乡村公路交叉路口处(图们市马五线33公里620米处),右转弯时与沿马五线乡村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的韩某某驾驶的吉H牌照中型普通客车相撞,事故导致全某某受伤、两车损坏。吉H牌照中型普通客车车内三名乘客未系安全带,其中两名乘客脱离座位、发生轻微碰撞和刮擦。
案例三
2021年6月25日14时02分许,马某驾驶小型汽车(承载李某)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G314四十里城子附近与正在掉头的阿某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李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了解,两车驾驶人均系好了安全带,未造成驾驶人受伤,李某因未系安全带撞到挡风玻璃造成头部受伤。
一起划重点
“全员”是指:驾车人和乘车人都要系好安全带,包括车辆驾驶人、小型客车前排、后排乘坐人员和大客车内所有的乘车人。
很多人有误区,认为只有上高速才需要系安全带,在市区驾乘时,则不需要。在此强调:
“全程”是指:汽车驾乘人员要在车辆行驶全过程中都要系好安全带。如果不系,即使车辆在低速下发生事故,也会带来严重后果。
首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其次,调节安全带长度,由肩部位置下拉至髋部,避开颈部。最后,将安全带的卡扣插入锁盒内,卡扣会发出“啪”的一声,轻拉安全带,确保安全锁扣已扣好。全员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为自己、为他人负责
来源:扬州城市论坛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