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正式施行,电动自行车,为何“无处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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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楼道停放电瓶车”问题,《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较高可处以1万元罚款。
《规定》的实施有利于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理应得到肯定与推崇,但对于部分小区业主而言,却成了一件“头疼事”。这是怎么回事?
市民反映
公共车库被圈占,上楼充电实属无奈
徐女士家住市区佳家北苑,《规定》公布前,她每天都要将电动车推入电梯,回家充电。“我也知道电动车进电梯、上高层充电不安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我们这样做也是没办法,小区的地下非机动车车库被一些业主私自占用,剩下的人无地可‘圈’,只能将电动车带入家中充电。”徐女士说。
有着同样烦恼的,还有蜀秀花园业主马女士。据她反映,蜀秀花园的非机动车车库也被部分小区业主“圈占”,原有的公共车库变成了私家车库,不仅给居民生活带来了不便,也增加了消防安全隐患。“我们向物业反映多次,希望工作人员能出面进行整改,但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马女士说。
物业回复
为解决电动车盗窃问题,允许业主各自搭建独立车库
公共车库为何成了部分业主的“私人地盘”?记者咨询了佳家北园和蜀秀花园的物业及社区负责人。
“佳家北苑小区建设于2009年,并非每栋楼都配备独立的非机动车车库,常有业主的电动车在公共车库充电时被偷窃。”佳家花园社区相关负责人说,部分业主在电动车被偷后前往物业寻求解决方法,经过双方协商,物业同意了部分业主在公共车库搭建独立车库的要求。
与佳家北园情况类似,蜀秀花园非机动车公共车库被部分业主“圈占”,也是因为电动车偷盗问题频繁发生的缘故。该小区物业经理告诉记者,马女士所说的“圈占”并非业主私自行为,而是在物业报备过的。“这些被圈占的独立车库大多为3-5户业主共有,每位业主缴纳200元押金和电费即可,但并非所有业主都愿意缴纳这项费用。”该物业经理介绍,近期,物业公司将联合社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上楼停放、充电等问题,后期也将在非机动车公共车库增设电动车充电口,彻底杜绝这一现象。
现实困境
缺少公共车库和充电装置,电动自行车“无处安放”
打开“市长寄语”网站,以“充电”为关键词进行检索会发现,电动车越来越成为“无处安放”的存在:缺少公共车库和充电条件、有公共车库却没有足够的充电口、扫码付费充电装置问题频现……由电动车充电问题引发的矛盾,不仅出现在老小区,就连新小区、办公楼也无法幸免。
网名“娟儿”的市民,就为电动车充电问题伤透了脑筋。据她表示,自己家住西区景瑞旺府,因为非机动车库没有足够的充电装置,长久以来,业主们只能将电动车推到楼上家中充电。向物业反馈多次,仍然无法解决。
扬子江路东梅庄新村内,因老小区没有非机动车公共车库,居民们只能从家中拉“飞线”给楼下的电动车充电。有市民反映称,“很多条电线长年累月悬挂在半空中,只比人的头顶高出了一点”,万一电线老化漏电,后果不堪设想。
除此之外,也有业主表示,虽然自己所在的新小区非机动车公共车库配备了足够的电动车充电装置,但扫码付费充电存在诸多问题,如费用贵、电池充不满等,并不实用。
学者呼吁
禁止电动车上楼,既要管“楼上”也要管“楼下”
记者采访多位市民发现,大多人都了解电动车进电梯、占楼道的潜在安全危害,也并非真的“执迷不悟”。只之所以采取这种行为,更多是无奈。
《规定》已经发布,就要正式实施,这能否真正杜绝“电动车上楼”现象?记者咨询了相关学者。“要彻底杜绝这一现象,首先要搞清楚电动车上楼屡禁不止的原因。”该学者表示,不少小区要么没有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要么充电车棚荒废,可以正常使用的电动车充电桩不多,业主便不得不上楼充电。
“禁止电动车上楼的规定没有错,值得大力推崇,但同时也要意识到,想真正化解电动车上楼现象,不仅要对‘楼上’严格执法,也要完善‘楼下’相应设施。”该学者强调。
记者 王卉
来源:《扬州日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