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长期“霸占”他人车位咋办?物业该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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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邗江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车位纠纷案,市民佘先生从2015年年底时发现自家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为此多次与物业公司交涉,物业公司一直未予解决问题。后经相关部门协调,直至2020年5月,霸占佘先生车位的僵尸车才被拖走。为了索要损失,佘先生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物业公司是否存在失职?佘先生能否顺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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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购置的车位却被别人的车长期“霸占”
市民佘先生买房后又掏钱在小区内购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购置车位半年后,他的汽车却没法停在自家停车位上了。这是怎么回事?
“2015年年底时,一天我下班回家,将车开到地下车库,发现我的车位上停放了一辆车。”佘先生起初以为其他车主只是临时停放,可从那以后,车位被占的情况时常发生。
因为工作原因,佘先生回家经常很晚,虽然买了车位,但车位却常被他人占据。佘先生与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希望物业公司在小区入口及地下车库入口两道闸门处加强管理,防止这辆车再次占用他的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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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未采取有效措施,时隔几年“僵尸车”才被拖走
2016年年底开始,佘先生的车位长期被人霸占,几年时间过去了,车位被占一事迟迟得不到解决。佘先生只能把车停到小区外的路面上,“还被贴过罚款单。”他为此十分苦恼。
物业既不寻找这辆车的车主,也不采取措施禁止这辆车进入地下车库,种种消极做法,令佘先生很失望。他与家人商量,“停车位一直被占不是个事,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看来得想办法向有关部门反映了。”
2020年4月,佘先生向物业公司强烈要求对占用停车位的车辆采取措施,同时还向多个部门反映了问题,经有关部门证实,这辆车属于僵尸车,联系不上车主,且车辆违章较多。“前前后后跑了好几个部门,最终这辆僵尸车才被强制拖移。”佘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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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追讨赔偿,物业公司因失职担责三成
佘先生提出,自己的车位长期被他人占据停放,参照周边车位的出租价格,自身损失达到了9000多元。于是向邗江法院递交诉状,将这家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近日,邗江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车位纠纷。法院认为:排名前列,物业公司应承担小区物业管理职责,其中包含车辆有序停放的管理。在业主多次沟通的情形下,未采取有效措施搬移车辆存在怠于行使职责之过错,该过错与业主车位长期被占用存在因果关系,故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原告主张的租金损失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根据责任大小,法院酌定由物业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物业公司赔偿佘先生车位租金损失2800余元。
提醒
物业应做好外来车辆信息登记
佘先生的烦恼,不少市民也遭遇过。若车位被陌生车辆占用,该如何应对呢?记者咨询法律界人士得知,业主首先应当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因为小区物业公司有义务维护小区车辆的停放秩序,并应当首先保障小区业主能够将车辆停放在自家车位。因此,物业公司应当在没有固定车位的车辆进入小区时进行信息登记,比如记录下车牌照、车主电话等,以便该车在侵占业主车位时能够及时通知该车主挪车。另外,当物业束手无策时,市民可求助公安部门联系车主挪车。(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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