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第47号)

扬州资讯发布 2021-08-18 21: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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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国电发〔2020〕11号)和《关于印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5号)要求,经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发布之日起,对扬州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国电发〔2020〕11号)和《关于印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5号)要求,经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发布之日起,对扬州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东路2号、邗江区方巷镇朝阳路31号、邗江区方巷镇裔家村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二、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文扬社区文华苑小区、双桥街道虹桥社区柳湖北苑小区、双桥街道石桥社区念四二村小区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8日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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