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扬州楼市新政出台!市区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得再购新房!严禁捆绑车位销售,还有......

名城扬州网 2017-11-30 07:36:0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重磅!又一个楼市新政策出台! 对于扬州的房市来说 无疑又是一个重磅消息 11月29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  划重点 严禁捆绑销售车位:严禁将商品住房总价不合理拆分、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捆绑销售车位(库)。

重磅!又一个楼市新政策出台!

对于扬州的房市来说

无疑又是一个重磅消息

11月29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 

划重点

严禁捆绑销售车位:严禁将商品住房总价不合理拆分、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捆绑销售车位(库)。

公开住房交易行为。在市区范围内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次认购新建商品住房。

加强二手住房市场管理。在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拥有排名前列套住房及以上,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起,上市交易的限制期限由原规定的2年调整为3年。

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当土地竞拍达到指导价时,将住房销售模式由预售改为现房销售,当土地竞拍达到较高限价时,中止现场竞价,对有意继续竞价的企业采用现场摇号方式确定中拍人。

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之间的房产转让,转让住房的计税价格由地税部门按不低于市场评估价格的50%核定。

本通知所指市区含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经济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和蜀岗——瘦西湖风景区。

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